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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跨境电商将实施4.8新政 您的位置在: 首页 > 入驻前海

现在最火的海淘话题是什么?相信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那就是4月8日起要实施的海关新政策。2016年4月6日,蛇口海关及深圳海关监管处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前海跨境电子商务系统新功能模块上线工作宣讲会”,会上重点对4.8新政所涉及的监管系统、税费计算及单证申报要求的变化进行了宣讲与解读。

下面这张图为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通知》,里面具体的政策是针对“跨境电商”的,也就是B2C 企业对个人的。而个人对个人C2C是不受这个政策影响的!
 
  
4.8新政相关内容

一、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系统进口统一版上线相关信息

1、海关监管系统进口统一版于4月8日正式上线,深圳海关系统后台也将完成相应调整,暂定7月8日前完成深圳市通关服务平台的改造并正式启用统一版;

2、前海跨境电子商务系统将于4月7日进行系统更新,4月7日12:00后前海跨境电子系统停止接收任何数据申报,24:00完成系统上线并恢复接受数据;

二、4月8日后税费计算方法

1、单笔订单金额(商品价格+运费+保费)超2000元退单,不管数量、单件、多种商品这些条件;

2、消费者全国跨境城市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消费金额超2万,自动退单;

3、海关系统计算方法

应征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关税税率为0%,因此应征关税为0)

法定计征的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法定计征的增值税=(完税价格+正常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应征消费税=法定计征的消费税*0.7

应征增值税=法定计征的增值税*0.7

三、前海跨境电子商务系统企业端变化

1、取消系统企业端原货物清单、物品清单申报界面,4.8后统一使用新的“货物清单”申报界面。

2、新的“货物清单”增加四个必填项,监管方式、指/抵运港、保费、运费

3、订单申报信息增加三个必填项,代理企业代码、代理企业名称及减免金额。(减免金额是指当前订单使用电商企业提供的打折卷、优惠卡或促销活动中给予客户的优惠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