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欢迎您来到星源国际商务秘书(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前海商业保理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您的位置在: 首页 > 问题

什么是商业保理?
一、保理业务有哪些?
保理释义:
        保理业务是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
保理业务的类型
国际保理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模式:(1)单保理(2)双保理。单保理是从字面理解是,单方面的保理,操作流程与基本保理类似,其中的卖方是出口商,买方是进口商。
国内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业务最基本的类型包括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公开型保理、隐蔽型保理。在实操中,国内双保理和租赁保理也较为常见。
 
二、国内保理业概况
(一)行业概况
        国内保理业务提供商有两类:1)银行;2)商业保理公司。银行保理业务与互联网理财的对接可能性不大,本节以商业保理为主进行分析。
        2012年6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年12月商业保理试点在天津和上海同时启动。目前国内商业保理试点地区有:深圳、天津、上海、江苏、重庆、浙江、北京、广东、吉林、山东、辽宁、河南。截至2013年12月31日,国内商业保理公司有281家,全部企业的注册资本超过290亿元人民币。
        各个商业保理试点的规定有少许不同,最明显的是注册实收资本比例。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的实收资本比例是10%,其它试点地区除了上海、吉林、江苏,实收资本比例都是100%。
        根据《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注册商业保理企业284家,仅仅2013年就注册了200家,呈现井喷状发展趋势,是2012年注册数量的4.5倍。截至2013年年底,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超过290亿元人民币,2013年全年的注册资本总额就接近在此之前总和的10倍。在各试点地区的公司数量方面,截止2013年年底,注册在深圳的商业保理公司达到100多家,超过国内商业保理公司总数的1/3。
        该报告同样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总量为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类、电子商务类及供应链融资类),与2012年相比增长超过一倍。预计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商业保理业务年保理营业额将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商业保理业务量占国内外贸易总额比例会稳步提高。
        国内的商业保理公司又可以归类为两种。一种是真正做保理融资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另一种是为了特殊目的而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比如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保理公司用来将风险资产“出表”,或者是P2P平台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用来做流动性支持或者充作SPV等。
 
(二)保理业务融资的成本与期限
        不同的保理业务有不同的融资成本和期限。保理业务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只有少数业务期限会到一年。保理业务的融资成本因商业保理公司和保理业务而变化,一般保理业务的融资成本在年化9%-16%。
        保理业务融资的来源是商业保理公司自身的资金,如果自身资金不足,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渠道以银行为主。银行短期借款基准利率是6.5%。假设商业保理公司能够以7%利率从银行融资,商业保理公司的保理业务的毛利率大约为2%-9%,但是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周期短,资金利用率高并且保理业务还要收取手续费,所以收益远比2%-9%高。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
        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在与买方不付款,买方不付款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点:1)贸易纠纷;2)买方恶意欠款;3)买方无力还款。保理业务最忌讳贸易纠纷,贸易纠纷需要花费长时间处理。贸易纠纷的原因有货物质量不过关,货物延时送达等,这些纠纷让买方有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买方恶意欠款和买方无力还款这两种风险的发生主要是保理公司没有做好买方的资信审核。后文会讨论互联网理财端如何评估保理资产。
 
三、保理资产与互联网理财的对接
(一)对接的可能性
        在对接互联网理财端之前,必须考虑保理资产投资的收益和流动性。到目前为止,投资者投资保理资产的途径(除开互联网理财端)有两个:1)信托;2)金交所;
        不同行业的保理融资风险不同、期限不同,所以收益不同,但有可能达到10%左右的收益。从流动性角度看,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一般都在一年以下,所以对接互联网理财也非常合适。
 
(二)法律问题
        从风险、收益、流动性来看保理资产与互联网理财端适合对接,但是为什么只有极少数的互联网理财端销售保理资产呢?原因是保理应收账款的转让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的,这就让商业保理公司直接出售资产对接互联网理财端产生了法律风险。
        目前商业保理公司没有统一的监管办法,各个试点地区对商业保理公司都有不同规定。以《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为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将应收账款权属状态予以公示。”但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不是强制要求,其它一些试点地区的管理办法里就没有对此做要求。
       为了符合法律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对接互联网理财:1)由互联网理财端公司设立一个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保理公司避开非法集资的方式,用来接手保理资产的收益权;2)类似某些P2P平台的做法,将保理资产的收益权先转让给某个个人,再转让给互联网理财端。3)互联网理财端设立一家商业保理公司来接受其它商业保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
        概括起来,保理业务的风控有三大核心点:应收账款及基础贸易真实性、保理业务资料有效性、债权企业经营能力。其中,第一条可以通过采购合同、贸易单据、进出库记录、付款回单等材料交叉验证基础贸易的真实性;第二条可以通过过应收账款确认单、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协议、中登网登记记录等资料的验真保障保理业务真实有效;第三条主要通过财务数据、负面信息调查以及实地尽职调研的方式来确认债权、债务企业的融资需求、还款能力。
 
(三)互联网理财端的设计
 
        互联网理财端的大量投资者普遍难以识别风险,风险厌恶程度高,风险承受能力差,需要加入担保或者保险作为增信措施。但在加入这些增信措施后,投资者收益会降低,所以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端需要做一些创新性的处理。
        以年化收益是12%的保理资产为例,互联网理财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共同收取1.5%的通道费,再减去2%担保或者保险费用,投资者的收益为8.5%。这种收益更适合在铜板街、挖财移动互联网理财端渠道发售。
        销售端还可以包装此产品,比如说预期收益率分为8%和9%,用户投资在产品售卖结束那天以抽奖的形式来确定预期收益率,抽奖算法设定抽到8%和9%的概率为1:1即可,这样既增强了投资者的参与感,又降低了预期收益率低的不良影响,这种方式在普通P2P平台也可以尝试。
 
四、保理资产与互联网理财对接分析
        保理资产与互联网理财对接案例在2014年7月前还非常少,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保理公司开始对接互联网理财端,比较常见的对接模式示意图如下: 
        第四步是保理公司通过该平台直接转让应收账款给投资者,投资者支付受让应收账款对价。当投资标的到期后,不论贸易买方是否按时还款,保理公司溢价回购转让给投资者的应收账款,投资者获得收益。
 
五、小结
        经过以上所有的讨论,可以得出结论:部分中高收益的保理资产适合对接互联网理财端的,平均看来,其风险适中,收益适中,流动性适中。尤其是今年来我国的商业保理业务呈现高速发展态势,在资产杠杆率的限制之下,大量保理公司将存在资产转让需求,保理资产有可能成为互联网理财的重要资产供给来源。互联网理财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寻找合适的保理资产,但是其中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需要在产品设计时慎重对待。
 
商业保理业务基本流程十步走:
1、咨询:向客户介绍业务情况和提供咨询服务。
2、接洽:了解客户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
3、审验:客户营业证件和以往营业状况资料提供,核对与零售商的赊销合同。
4、评估:评估客户市场状况,零售商付款信用、销售状况,做出评估报告。
5、审批:审核业务记录和评估报告,并召开保理审批会议,进行内部核准。
6、签约:与客户和零售商签订双方或三方合作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7、放款:保理商根据保理协议进行放款。
8、监管:监督客户销售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了解零售商的经营情况几资金状况。
9、催收:在保理款项到期后,保理商根据合同约定向零售商催收到期货款的过程。
10、回款:保理商根据合同约定或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收取货款
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商业保理之所以能够迅猛发展,主要是因为存在巨大需求,一是赊销已经成为目前国内外主要的贸易结算方式之一;二是国内企业应收账款市场增长迅速。未来,仍将继续持续较快发展态势。
 
 
注册前海商业保理公司优惠政策
2014年8月27日,深圳蛇口地税局召开了前海商业保理公司差额征税政策解读会,至此前海商业保理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正式落地。
        1、前海商业保理差额征税执行的时间:2014年8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属期的根本标志。也就是从2014年9月1日申报纳税开始起执行。
        2、适用的范围:注册在前海的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这个规定注意要符合两点:第一点是保理公司必须注册在前海才能适用,注册在深圳其它地区不适用。第二点是保理公司只有做融资性保理取得的利息收入才能实行差额征税。
        3、 征税规定:注册在深圳前海的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照“金融业-贷款”税目缴纳营业税,营业额为取得的利息收入减除支付给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后的余额;商业保理企业从事保理业务取得的其他收入,应按照“金融业-金融经纪业务”税目,按收入额全额缴纳营业税;商业保理企业经营其他业务收 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这里的金融机构是指银行、信托公司等经过一行三会批准的具有金融许可证的企业,特别说明税务局把小额贷款公司也按照金融机构来对待。这里注意区分融资性保理与非融资性保理的不同的征税办法,不能混淆。非融资性保理因为涉及很 多,会可能涉及到不同税种,也会涉及到国税,保理企业在业务发生前就应当理清,把财务风险控制在前面。